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火必交易所 2025-05-05 6 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天然健康产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天然健康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专注于植物功能性成分的研究与提取。公司已掌握300多个标准化植物提取产品的提取技术,产品包含罗汉果提取物、甜叶菊提取物、茶叶提取物及其他提取物(如:虎杖提取物、积雪草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槐花提取物、工业大麻提取物等)。行业上游主要涉及农业,下游应用涵盖食品、饮料、保健品、美容护肤、医药、动物饲料等领域。

各子公司负责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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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3、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业务模块,建立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植物提取业务构建了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的经营模式;终端消费品业务主要采用采购+OEM+销售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利用集成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规避质量及供货风险。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制定原材料的采购标准、采购计划,建立供应商评价与选择(含比价)机制,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选择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采购合同需要经过采购部、审计法务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对于一些关键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过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从种植户直接采购,既强化了公司对原料的管控,又降低了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以销定产。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以及月度发货情况,结合各产品产能,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标准、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QA对整个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公司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优化组织机构,加强设备技术改造来提升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

(3)研发模式:公司采取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模式。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内部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植物科学创新中心、上海健康产品研发平台开展新产品、应用配方、新工艺、种苗研发及培育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170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联合研发模式:公司目前与湖南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等众多高校和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研发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的联合开发,有效整合人才、资金和信息资源,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技术研究应用。报告期内,公司与dsm-firmenich积极推进在配方应用领域的深度合作,通过建立联合技术团队共同推动国内天然甜味剂配方应用的研究突破与商业化落地。

(4)销售模式:坚持推进大品种战略,深化营销模式。公司近年来陆续建立了桂林、上海、美国加州、意大利萨沃纳四大销售中心,形成了覆盖全球市场的营销模式。公司销售团队注重产品的市场属性分析,明确产品定位,提供深度的产品配方解决方案,采取终端直销方式,进一步深化、细化、优化市场服务和管理,强化技术销售能力,提升营销质量。

4、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1)天然甜味剂:公司天然甜味剂业务主要产品为甜叶菊提取物及罗汉果提取物,二者均是目前代糖行业的明星品种,兼具“天然健康”属性及高甜价比优势。凭借在植物提取行业20多年的深厚积累,公司在甜叶菊提取物及罗汉果提取物领域形成了业内少有的从种植、采购、研发、生产到销售的全产业链经营能力,优质的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均一性,公司品控能力在行业内首屈一指,产能及年度销量居全球天然甜味剂供应商前三。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生物车间投产运营,实现了甜菊糖苷RM系列部分产品及左旋β-半乳葡聚糖的量产。甜菊糖苷RM系列是甜菊糖苷类甜味剂中的稀有高价值单体,其具有甜味特性更佳、口感更纯净、性状更稳定及溶解性更好等综合优势,其高适配性有助于实现在更多的场景的应用,高度契合现代消费者对于健康饮食的推崇与追求。同时,公司还掌握了罗汉果甜苷全合成技术,也是首家全面跑通从头合成罗汉果甜苷V技术路径的企业,未来该技术的商业化将对罗汉果及代糖行业带来重大变革。

(2)茶叶提取物:在茶叶提取市场中,公司茶叶提取产品市场份额排名领先,产品种类基本涵盖茶叶已知所有可提取的成分种类,品类齐全。

(3)工业大麻提取物:公司是全美少数实现规模化、工业化生产的工业大麻提取厂商之一,拥有CBD、工业大麻雾化领域等产品的研发与开发能力。

5、业绩驱动因素

(1)下游市场持续扩容,驱动植物提取市场增长

随着消费升级及居民健康意识的增强,食品饮料、医药、保健品、化妆用品等产业正加速向绿色、天然转型,植物提取物凭借其天然安全特性成为替代化学合成成分的首选。同时,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进一步提升天然、健康产品的需求,功能性食品与保健品领域的深度融合,也将带动植物提取物成分在食品等下游领域的应用,提升其市场渗透率。上述发展趋势共同推动全球大健康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市场规模以万亿美元计的新兴产业,其中,仅功能性食品领域2024年市场规模已达到1,555亿美元。庞大的大健康产业规模为上游植物提取行业实现稳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需求基础,也为公司业绩实现稳健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

(2)政策东风全球共振,行业规范引领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植物提取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政策东风,推动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国政府对植物提取物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植物提取物行业的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发改委将植物提取物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国际层面,全球健康意识的提升,使得植物提取物在食品、医药、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各国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植物提取物的质量管控,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推动植物提取物产品在下游领域的安全应用。随着行业规范的不断完善和技术创新的持续推进,植物提取行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未来,植物提取行业有望在全球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天然甜味剂市场红利凸显,大单品战略带动业务增长

作为植物提取物领域的代表性大单品,天然甜味剂在全球“减糖”趋势与人工甜味剂安全争议双重驱动下需求激增。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截至2024年,全球范围内已有108个国家或地区实施了含糖饮料税政策,旨在抑制含糖饮料的消费,从而促进公众形成更健康的饮食习惯,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倒逼下游食品饮料企业转向天然甜味剂。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人工甜味剂的安全性一直存在争议,如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阿斯巴甜归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第2B组,相关研究认为赤藓糖醇可能与心脏病事件相关,而罗汉果甜苷、甜菊糖苷等天然甜味剂由于其天然来源和较长的食用历史,被认为相对更安全,消费者接受度更高。随着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低糖和无糖食品及饮料的市场需求不断攀升。公司的主要大单品业务天然甜味剂因其高安全性、强甜价比优势,正在承接无糖饮料市场的红利释放。

(4)持续强化业务优势,盈利能力快速提升

2024年,公司精准把握行业复苏时机,充分发挥领军企业综合竞争优势,与重要客户在天然甜味剂领域继续保持密切合作,深挖现有客户潜力,加大新兴市场开发,积极推进合成生物、配方应用等创新业务与天然甜味剂业务的有效结合,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矩阵,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升级优化;同时紧跟市场热点,积极开发其他提取物产品,进一步增强公司植物提取业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客户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植物提取产品销量与盈利能力均实现了显著提升,为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5)强化内部管理优化,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工艺技术的创新与革新,不断优化生产管理体系,生产效能与管理效率显著提升,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益实现双增长。同时,公司进一步规范成本控制体系,持续优化费用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增进与供应商的合作紧密度,科学规划原材料库存,精准实施采购计划,多措并举实现运营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4年6月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

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5,275,701股,占回购完成日(2025年1月24日)公司总股本的2.06%,最高成交价8.29元/股,最低成交价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9,549.14元(不含交易费)。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日-2025年1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合成生物车间正式投产

2024年9月20日,公司合成生物车间正式投产运营。车间配备了全自动化精密发酵产线及先进的自动化分离、纯化系统,该车间全面达产后,预计车间每年可生产合成生物相关产品1,000吨以上,年产值超过10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甜叶菊RM系列、左旋β-半乳葡聚糖等产品的合成生物技术及量产能力,其中,甜叶菊RM系列产品中的酶转甜菊糖苷瑞鲍迪苷M2已正式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GRAS认证,具备进入美国食品、饮料市场的准入条件。另外,公司在罗汉果甜苷V的生物合成技术上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是全球首家全面跑通从头合成罗汉果甜苷V技术路径的企业,对罗汉果产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依法合规推进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23日顺利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续聘工作,持续加强公司内控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008,773.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9,746.82元,2024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2,643,591.83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416,887.78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937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特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2,633,372.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截至2024年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9,116,101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8,977,038.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31,610,410.76元,占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74%。

(二)其他说明

如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为有效强化公司价值成长属性,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多维度提升股东的投资信心,特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的69.21%,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的9.14%,未超过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并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茵生物”)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度预计与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投资”)、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鹏生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办公场地租赁业务及商品销售、采购业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96.26万元,预计2025年度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2,500.00万元。

2、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已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0543516662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06日

住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蒋小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2年09月06日至2032年09月0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君实投资总资产118,400.35万元,净资产30,197.34万元;2024年度,君实投资营业收入为1,707.92万元,净利润为907.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君实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君实投资属于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君实投资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MA7AELX371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住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营业期限:2021年08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风鹏生物资产总额302.77万元,净资产-131.60万元。2024年度,风鹏生物营业收入为669.33万元,净利润为-28.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风鹏生物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风鹏生物属于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风鹏生物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因日常办公需要,向君实投资租赁办公场地。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允的市场价格,分别签署2025年度《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为租赁费及物业服务费两项费用(含税),水电费用另结算,公司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场地租赁费及物业费到君实投资指定收款帐户,君实投资在收到款项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费用的相关票据。

(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风鹏生物进行植物提取物产品的销售及采购,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协议由公司与风鹏生物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市场情况按双方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向君实投资租赁办公场所

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为保证业务运营的持续稳定,避免不必要的搬迁成本,拟继续向君实投资租赁办公场地。

2、公司向风鹏生物销售、采购商品

风鹏生物专门从事饲用植物提取物产品的推广应用,其管理团队在动物饲料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及行业资源,与风鹏生物开展植物提取销售及采购交易,系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销售渠道,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业绩的提升。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会持续,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生物”)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健康”)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生物”)的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同意为莱茵健康和华高生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其他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其持有的华高生物股份、个人名下的公司股权和资产提供担保或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等。上述两项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拟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华高生物和莱茵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临桂区临桂镇人民南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郑辉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莱茵健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信用情况:莱茵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2、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628号

3、法定代表人:顾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5、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茶多酚;茶多酚棕榈酸酯;茶黄素;绿茶酊;红茶酊)的生产;茶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植物浸膏/粉(不含药品、危险品和国家限制品种)的研究、加工及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6、股东情况:莱茵生物持股51%;自然人顾峰持股49%。

7、与公司的关系:华高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信用情况:华高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公开信息,2023年度华高生物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作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为提高担保事项审批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到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3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致同所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总额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会计师:徐婷婷,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0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并对其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致同所连续服务公司多年,对公司业务有深入的了解,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地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4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470,08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5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967,999,997.2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6,890,06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109,931.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8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450C00048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214.9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4,315.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1,419.9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343.1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0,558.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031.05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910.00万元,121.0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478.1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10月对《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8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专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各方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不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预计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合计为3,753.96万元,其中,计提存货减值金额1,794.76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跌及市场需求变化,造成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应收账款减值金额 1,497.23万元,主要系公司BT项目专项计提减值。

具体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53.96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3.9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永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谢永富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4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和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771,759,914.59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8.60%,实现利润总额207,837,174.05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7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008,773.57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97.5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50A005395号)。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008,773.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9,746.82元,2024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2,643,591.83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416,887.78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9374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2,633,372.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如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4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不包括此前已经发生并存续的借款),担保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含公司持有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等。

为提高授信事项的审批效率,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实施了有效的检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450A00539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5)第450A003723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当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2024年度依法依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11、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543.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津贴制度》《监事津贴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1)董事薪酬方案:董事津贴为3.6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董事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等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6.0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2.4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津贴+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等情况领取薪酬。

(5)其他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或相关单位进行代扣代缴。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回避表决]

2025年,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办公场地与仓库的租赁业务;拟与关联方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植物提取物的采购、销售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为提高担保事项审批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王若晨、刘红玉、李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相关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未存在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已离职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67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不得解除限售的33.54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7.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3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剩余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被司法冻结,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由此公司总股本由741,986,825股变更为741,623,525股,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以及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提案5.00、7.00、8.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桂庆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邮箱:002166@layn.com.cn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以及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771,759,914.59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8.60%,实现利润总额207,837,174.05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7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008,773.57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97.5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50A005395号)。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008,773.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9,746.82元,2024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2,643,591.83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416,887.78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9374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2,633,372.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如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实施了有效的检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450A00539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办公场地与仓库的租赁业务;拟与关联方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植物提取物的采购、销售业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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